6月24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西昌举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通过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州发展改革委、州科学技术局、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和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6个部门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向宪法宣誓和颁发任命书仪式。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龙伟强调,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更好地推进审计和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零”,进一步加强后续整改反馈,拓展审计结果运用,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州人大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行使好人大立法、监督、决定等职权,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做到学深悟透,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实际,抓好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成果。要认真学习贯彻州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既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又要融会贯通、学通弄懂,还要立足实际,发挥人大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州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认真学习贯彻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向同级党委作好汇报对接,对相关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出台具体措施或操作办法。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闯、马小宁、李蓉、卢立武、李云会,秘书长宋福猛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州政府副州长梁小辉,州监察委员会委员张坚,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俊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治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州政府办等34个州政府组成部门和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杨云富 林皓 睹日